144、番外七_郎君人傻钱多貌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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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4、番外七

  宜和很生气。

  非常非常生气。

  ——陈山海竟然把她扔在南疆都护府,然后一个人跑了!

  偏偏这回连银子都不管用了,因为陈山海是一个人走的,阿刀他们都不知道他的下落。

  郑钦天天地孝敬宜和一些姑娘们喜爱的东西,上至珍玩古董,下至首饰衣裳,又派人伺候宜和在阿鲁丹城内逛。

  宜和每日也出去玩,礼物照收,该赏也赏,但心里头一静下来还是恨得牙痒痒,发誓陈山海要是敢回来,她一定要咬下他一块肉。

  看着公主咬牙切齿的样子,阿刀等人很为老大担心。

  没几天陈山海回来了,径直来找宜和。

  阿刀等人连忙拦住他:“老大,公主正生你的气呢,你这么进去不是找打么?不如先让我们去试一试公主的口风……”

  “来不及了。”陈山海直接越过他们,到门口又被侍女拦下,“公主正在梳妆,不得打扰。”

  宜和正坐在梳台前,由侍女拿着各式各样的发饰在她头上比划,她的发丝由宫人们在贵妃的指导下精心养护,是一种偏棕色,沿着肩背直垂到腰后,散发着缎子般的柔亮的光泽。

  “这上头的宝石再好看,也比不上公主的头发美丽。”侍女衷心赞道。

  这种宜和早就听惯了,脸上没什么表情。

  被派人侍奉公主的当然都是人精,一见这个话题不能引起公主注意,连忙换了另一个,开始说起阿鲁丹哪里哪里又有了新奇的玩意儿。

  但宜和照旧是百无聊赖。

  阿鲁丹确实有很多京城所没有的新奇玩意儿,也有很多她从来没有尝过的山珍海味,但玩来玩去最后总是有一股烦躁,吃着也觉得索然无味。

  就在这个时候,宜和听到了忽听得门外有侍女阻止的声音,然后紧跟着珠帘一响,陈山海迈着长腿进了屋。

  这屋子布置得十分精雅,郑钦送来服侍她的也都是些年轻娇小的姑娘,宜和只觉得自己的视线里好像许久没有出现陈山海这样强烈的、冲击性非常强的高大身影,这个屋子一时间好像都变得小巧逼仄。

  “陈山海!”

  宜和知道自己该愤怒,该生气,该好好发作一番,可是这三个字一出口就变了形,尾音开始颤抖,等她反应过来时,人已经扑到了陈山海怀里,泪水哗哗直淌,“呜呜呜陈山海你跑到哪里去了?呜呜呜你怎么能扔下我?呜呜呜我要治你死罪!”

  满室侍女飞快地低下头,假装看不见这一幕,但陈山海清楚地看到了她们眼底的惊异。

  说实话他也惊着了。

  这一路南下,他被宜和折腾得不同,好容易到了南疆,终于能甩掉这要命的小尾巴去仡族找温摩,当然也做好了回来继续被她折腾的心理准备。

  但眼下这个扑在他怀里哭得稀里哗啦的小姑娘倒让他有点手足无措。

  这是……换款式折腾人了?

  “我……不,臣、臣是去仡族找你阿摩姐姐,”陈山海尽量在称呼上搞得官方一点,竭力把自己从某种名为“怜惜”的情绪里摘出来,以及强行按下“禽兽啊你居然把一个小女孩弄哭了”的负疚感,“现在她就在外面。”

  “阿摩姐姐?”宜和哭得满面泪痕,泪光在肌肤上闪闪发亮,她抽抽两下,“她来了?”

  “对,不过被郑钦的守卫挡住了进不来,还得公主出面才行——”

  “哼!”宜和用力抹了抹脸上的泪痕,“郑钦算老几?敢挡我家阿摩姐姐?!”

  她说着就要出去。

  陈山海一把拎住她的后衣领,把她拎回来,“不差这一会会儿,你先洗把脸再去吧。”

  侍女们连忙再次服侍宜和梳洗,这一次宜和眼眶虽然还微微发红,精神却好了许多,拿起簪子一样样给陈山海看:“这是红宝石的,这是猫眼石的,这是祖母绿的,这个东珠大吧?值钱吧?想要吧?”

  说着,自己往挽好的头髻上一簪,高高地扬着下巴,“哼,才不给你。”

  陈山海失笑。心想他这回的买卖稳赚了一大笔,才不眼红这些首饰呢,她要是喜欢,他还能买几支给她。

  宜和穿戴好了,一把抓住陈山海的手,“走,找阿摩姐姐去!”

  陈山海由她拉着,她跑起来像一呆轻盈的小蝴蝶,宽大的绢丝衣袖恰恰像蝴蝶的两只翅膀,一面跑,一面笑,笑声清脆极了。

  陈山海低了低头,他胸前的衣襟上,宜和方才留下的泪痕还没干呢。

  哭哭笑笑,真是个孩子啊。

  这一天,宜和不单见到了阿摩姐姐,还见到了津哥哥。

  在京城的时候,津哥哥是姜家二公子,阿摩姐姐是姜家少夫人,但在这里,津哥哥变成了督查使大人,阿摩姐姐则变成了仡族少族长。

  好像跟在京城的时候都很不一样了呢。

  特别是津哥哥。

  谁来告诉她,为什么津哥哥一、点、都、不、傻、了?!

  第二天,陈山海带着赤麟军和羽林卫,护卫姜知津前往前往仡族。

  头一天夜里,陈山海一进屋,就见宜和盘腿坐在他的床上,吓了一跳:“这是干什么?”

  “哼,这次你休想把我甩下!”宜和坚定地道,“我就在这儿盯着你!”

  陈山海捂了捂脸,然后发誓:“我这回要是不带你,让我这辈子、下辈子、下下辈子都当穷光蛋,行不?”

  唔,这个誓言够毒,宜和满意了。

  “但是咱们得说好,仡族那边都是山路,车马不能进,你得自己走。”

  “没问题。”宜和应得豪气干云,从京城到南疆,几千里地她都过来了,还怕从阿鲁丹到仡族的区区一百来里?她走时殷殷叮嘱,“明天出出发可别忘了叫我哦,小心要当三辈子穷光蛋哦。”

  “知道了。”

  陈山海应承得很干脆。

  因为带着小尾巴虽然苦点儿累点儿,但至少衣服上不用沾满她的泪水,心里头好受一些。

  第二天一清早队伍便出发。

  宜和为了这次行程,还特意换上了一双好走路的小靴子。

  但她忘了,她从京城到南疆的那几千里地全是在马车上度过的,娇嫩小脚丫顶多只有在下车疏散筋骨的时候才沾过地,且还是平整的官道,并点不硌脚。

  而这里的山路崎岖,全靠两条腿,靠腿走也罢了,还一会儿上坡,一会儿下坡,宜和走得摇摇晃晃,面无人声。

  “公主,要帮忙么?”陈山笑着问。

  宜和觉得他的每一丝笑容里都透着一股子看笑话的嘲讽劲儿。

  “不用!”她大声道,“我自己能走!”

  “公主可真厉害!”陈山海向她竖起了大拇指,“真乃女中豪杰!不愧是你阿摩姐姐带出来的徒弟!”

  温摩手执弯刀在前面开路,腰间束着革带,背上背着雷弩,走起路来身姿拔拔,又悠闲自在,好像在院子里散步一般。

  宜和强忍住羡慕的泪水,抬脚正要走,忽见一样东西从脚边游过。

  细细的,长长的、青绿色的……

  “啊啊啊啊啊啊蛇!!!!!”

  宜和一下子跳到了陈山海背上。

  陈山海拔刀就想砍那蛇,温摩阻止了他:“这蛇还太小,让它再养两年才好吃。”

  好吃……

  吃……

  宜和趴在陈山海背上,感觉到胃里一阵翻涌。

  陈山海和温摩聊了半天蛇怎么吃,开始尝试让宜和下来。

  宜和打死不肯。

  开玩笑,她走得腿都快断了,现在有一个现成的背脊让她趴着,又宽阔,又厚实,她怎么可能下来?

  而且还有现成的好理由:“地上有蛇!”

  陈山海无奈,只得作罢。

  宜和趴在他的肩背上,还调整了一下姿势,搂住他的脖颈。

  啊,繁茂的枝叶遮蔽了太阳,在路上投下一团团浓荫,阳光被筛成斑斑点点,再落到脸上时再没有半点炽热,只剩下明亮。

  宜和的脑袋找到最舒服的位置,搁到了陈山海的肩膀上。

  陈山海步伐稳定,一晃,一晃。

  舒服得简直让人想睡觉。

  太完美了。

  宜和很早就听说过仡族。

  在京城人眼里,仡族是个未开化的蛮荒之地,男女杂处,一无媒妁,二无婚姻,京城贵妇们提起的时候每每都伴着惊恐的神情,以至于让宜和一度觉得仡族人可能是一些猴子似的野人。

  后来认识了阿摩姐姐,当然再不会这样想。但心底里还是会觉得,阿摩姐姐之所以是阿摩姐姐,乃是因为她是仡族中绝无绝有、出类拔萃的存在,其它仡族人就未必如此了。

  是到了仡族,宜和才知道仡族原来是这个样子。

  原来人与人之间可以这样平等地相处,没有谁是主人,也没有谁是奴仆,大家都是兄弟姐妹,亲如一家。

  原来男子和男女之间可以这样磊落坦荡,我喜欢你,你喜欢我,只要开诚布公说上一声,大家便可以得到所有人的祝福。

  最让宜和大开眼界的,是仡族人示爱的举动——唱歌。

  仡族人,不论男女,只要喜欢上了谁,就在有月亮的晚上,去对方的窗子底下唱歌。

  宜和对这个特别感兴趣,拉着那位阿篮姐姐问了半天,然后拉住陈山海的袖子,悄悄问:“你说,我今天晚上去津哥哥窗子底下唱歌怎么样?”

  仡族连孩子都能喝的果酒都她来说还是太浓了,她的脸颊上已经明了明显的红晕,唇齿之间也有淡淡的酒气,陈山海不动声色地把她手里的杯子拿走,“好啊,不如我们一起吧。”

  宜和惊了一下,酒都醒了:“你也喜欢津哥哥?!”

  如果说这句话的是阿刀,陈山海能捶到他变形,但说这话的是公主,他只能翻了翻白眼。

  宜和明白了,她愣愣地瞧着他:“你、你喜欢阿摩姐姐啊?”

  陈山海嘿嘿一笑。

  宜和看着他半晌,忽然夺过他手里的酒碗往地上一摔:“你们这些臭男人,不就是喜欢阿摩姐姐的胸吗?!我也会有的!”

  她的声音可不小,陈山海一把捂住她的嘴,把她拉着重新坐下,顺便向四周询问的视线报之以笑容,示意无事,然后低声道:“我的祖宗,我去找我的大小姐,你去找你的津哥哥,这不是正好吗?”

  宜和虽然有几分酒醉意,脑子并不糊涂,深知确实是这个道理。

  但大概是酒喝多了,心气不知道是哪里奇峰突起,就是不能好好平下去。

  不管怎样,两人还是约定了,等到篝火散后,携手并进,见机行事。

  宜和先回去换了身衣裳,身上那件坐在草地上,月白色的缎子留下了许多青草印子,爱美的公主当然不允许自己以这副模样出现有月下,于是回到竹楼捣鼓半天,这才下楼。

  陈山海靠在竹楼下,等得都快睡着了,两眼迷离间就见一团皎白的影子盈然来到面前。

  定睛一看,只见宜和穿着层层叠叠的白衣,发上坠着同色的发带,那发带与衣料都轻盈极了,像羽衣,仿佛能无风自动,又仿佛能带着宜和飘然而起。

  宜和明明白白地从他眼里看到了惊艳之色,心里快活了不少,拉着他的衣袖,“走吧!”

  又嫌弃道:“你就穿成这样?”

  陈山海看看自己:“我怎么样了?挺好的啊。”

  “你没看我津哥哥多好看啊?你穿这样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?”

  “你看看大小姐对他的冷脸,就知道男人长得再好看也没用!”陈山海信心满满,“而她对他越不满意呢,我就越有机会!”

  这点宜和倒是赞同:“不错,阿摩姐姐越讨厌津哥哥,我也就越有机会。”

  两个人说着,相视一笑,还真有一种并肩作战的豪情。

  不过下一瞬,宜和便有点发愁:“可你要是做了阿摩姐姐的情人,还怎么做我面首呢?我总不好跟阿摩姐姐抢吧?”

  “……”陈山海无语,您还没忘记这茬呢?

  不过事实证明,宜和完全多虑了。

  温摩和姜知津的竹楼相隔不远,算是斜对门,只隔着一条平坦的大道,石子在月下微微发亮。

  两人还没走到近前,就看到了姜知津。

  姜知津站在温摩的窗下,月下高悬在天空,仿佛只为照射他一人而升起,全部的月华只用来沐浴他一人,他被明月垂青,周身仿佛都笼着一层流转的光。

  风里吹来零星的几句歌声,声音悦耳至极。

  陈山海:“……”

  宜和:“……”

  两人再次相视一眼,什么豪情都烟消云散。

  宜和喃喃道:“夜里有点凉,我穿太少了,要回去加衣服。”

  陈山海也道:“我喝得有点多,要回去睡觉。”

  宜和:“那走吧。”

  陈山海:“走吧。”

  两人默默沿原路返回,陈山海先把宜和送回竹楼,看到窗子上亮起了灯才转身。

  “哎!”楼上的窗子被推开,宜和趴在窗上,探出身,“你等等!”

  “干嘛?”

  “你打算去阿摩姐姐窗下唱什么歌来着?”

  “随便什么,瞎编几首呗。”

  仡族的歌儿差不多都是任意挥洒,十分自由。

  “瞎编可不行,你看津哥哥唱得挺好听的,你可不能太差。”宜和便在上面托着腮,减小的飘带在风中轻轻飞扬,“这样吧,你就在这儿先试一试,我勉为其难听一听,让你打个草稿,先练练。”

  陈山海在下面仰头看着她,“哧”地一笑,道:“小屁孩。”

  声音很低,但宜和还是听到了,怒:“你说谁呢?”

  陈山海当然不能跟一个小屁孩计较,他负着手,懒洋洋地去了。

  “喂,你给我站住!”宜和在竹楼上叫,但陈山海好像听不见,脚步停也没停。

  宜和整个人都萎了,在窗前坐下。

  唉,想骗着人在窗下唱歌怎么就这么难?

  忽地,晚风隐隐送来了一缕乐声。

  乐声清澈,简单,像流水一样。

  那是……有人用口哨吹曲子!

  宜和眼睛一亮,马上撑着窗子直望出去,就见月光下的大道明晃晃地,陈山海的影子投在脚下只有小小一团,他便是这样踩着自己的影子,一面走远,一面吹着口哨。

  就……还挺好听的。

  宜和一直看到他的背影转过前远处的屋角,才回到床上躺下。

  这一夜的梦里都是南疆清亮如水的月光,以及陈山海清亮如水的曲调。

 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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