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她的心和他的心 林宝珠的心,似乎也随_八零娇妻古代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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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她的心和他的心 林宝珠的心,似乎也随

  第二天,周志平要坐火车回部队去了。他今天晚上要早点睡,明天要起早早地坐车去县城赶火车。

  他收拾自己的包袱,里面装了几件换洗的衣服,还有几块干粮和军用水壶。

  他动作很快,非常利索,都不需要林宝珠帮忙。

  周志平弯着腰,在床边叠衣服。林宝珠坐在床里头,从林宝珠看过去能看到他寸头上短短的竖着的发茬,刚毅的下巴以及他结实的手臂。他从架子上把衣服取下来,站着床边前把衣服给叠好。

  虽然周志平长得既不讲究也不细腻,但是他极为爱惜自己的衣服,衣服从来都尽量不沾上泥点。他的衣服叠的整整齐齐,是标准的四方形。

  他站在床边,高大的身影扑在床幔子上,轮廓雄伟,把屋子里的蜡烛光线都挡住许多。

  林宝珠趴在床上,好奇地扒拉他的行李,掏出他的军用压缩饼干,问他:“这是什么。”

  周志平往她那里瞧了一眼,郑重道:“是我做任务时发的,舍不得吃留下来的压缩饼干。”

  他也没吃过这个,这是新开发的军用食品,部队里分得并不多。

  他小心翼翼拆开,掰了一块喂到林宝珠嘴里,林宝珠抿了抿,粉末似的饼干化在她嘴里,甜甜的,吃起来有种花生压碎的香味。周志平看她朝他眨了眨眼睛,摸了摸她头发,道:“这个东西金贵,喜欢的话,到时候要是发了我寄给你。”

  林宝珠把辫子拆了,头发顺溜溜的,像光滑的绸缎似的。他没忍住,又摸了几下。

  他把包袱挂在床边,说:“明天我要回去了,你在家照顾好你自己。平常还是多学着点家务,不求你干重活,但是该做的工作还是得做。”

  他知道林家大伯不会给她分配一些很辛苦的活儿,他皱着浓眉,黑色的眼睛在灯光下亮亮的,戏谑道:“我的工资也可以养你,但是该学的东西也要学起来。不然做饭也不会做,先把自己饿死了。”

  他顿了顿,很郑重地说:“我回部队去了,你也好好学习。工资我会寄给你,你有独一份的钱,另一份拿给爸。我回去就会学写字,到时候给你写信。”

  今天晚上周志平没闹她,他睡觉很厉害,一说要睡了,就马上能够睡着。没有他揽着她,林宝珠舒服极了,她把头伸进被子里睡觉,周志平躺在外边,被子里有种霸道的清冽的气味,这是周志平身上的味道。

  这不是难闻的味道,周志平虽然长得并不精致,他的五官是粗犷的,浓眉虎眼,鼻梁高挺,身材高大健壮,但是他洗漱比她还勤快。每次从田里回来或者从外面回来,一定要先略略冲个身子,晚上又要用汗巾再擦洗一遍。

  林宝珠闷在被窝里,周志平裸着身子睡觉,只穿了一条短裤。他身子很精壮,此时放松躺在她身边,依然给人很强的存在感。

  这一晚上,不知道为什么,林宝珠居然有点失眠。

  她盯着头顶的床幔,有些发呆,思绪发散。

  这场结婚并不是她愿意的,也就本着听父母的话,稀里糊涂地上了花轿。

  同时,她心里门道一样的清楚,周志平怕是和她一样,不是本着喜欢她要和她结婚,而是他在她落水的时候救她被村里人撞见了,而且他没有喜欢的姑娘,就随着周爸周妈的意思了。

  如果他真的喜欢她,那他第一眼见她,就不会眼里带着审视和微微的不满意。如果他喜欢她,那她的婚礼也不会这么简易,这个婚礼在村里来说,只能算得上中规中矩。如果他喜欢她,肯定会在意她的感受,不会连周妈故意刁难她也没发现。

  他对她的维护和好,非常明显地寄存在她是他的妻子,以及他的面子和他对她的责任感。

  但是她也并不喜欢他,他在她的心里,要排在林家人之后,也只是,除了林家人外,对她稍微好点的人罢了。如果可以选择,她更宁愿待在林家,和林妈林爸待在一块,或者找个会读书的男子结婚。

  这种婚姻状态,让她心生茫然。

  以后如果周志平遇上喜欢的姑娘,会不会后悔这次因为年龄到了随波逐流的结婚呢?和一个没有爱情的、没有共同话题的女人结了婚。

  她并不是很适合他的妻子,她不会料理家务,也不会干农活。什么建房子、割谷子、插秧她都不会,做饭也只是勉强会一点点。离开了林家,林宝珠吃的穿的明显变差了许多,周家并没有人特意关照她,最多能够做到和别人差不多一样。

  以前在林家,任何人都把宠爱她这种心态放得理所当然,三个哥哥有了儿子,也把她当女儿一样喜欢。嫁人了,离开了林家,她在家里不干活,天天待在院子里清闲,忽然觉得有些束手束脚起来。

  离开了扬州府,来到这个贫困、落魄的农村。她才发现,自己曾经学的很多东西似乎并没有任何作用。她会认字,但是知识才学并不足以能够敌得过这里的大学生。她会绣花,但是她绣花只是为了学女红而已,因为有数不尽的丫鬟会帮她绣好东西。

  林宝珠从来没有这么清晰地认识到,在这个陌生的时代,她真是没有一点点用处。

  离开了林家和周志平,她能够做什么呢?

  那个和她一样名字的林宝珠,是生是死?如果可以,她愿意让她到了她扬州府上去了享福。

  她想起在扬州府的父母亲和哥哥,又默默地从颊边流下眼泪了。

  在这个到处宣扬“女人能顶一片天”的时代,她能够做什么呢?第二天,天刚蒙蒙亮,周志平就睁开了眼睛。每当第二天有事情要做的时候,他会脑海中自动给自己定个钟,睡到一定的时间,就会自己醒来。

  虽然睡前林宝珠并没有拱到他的怀里睡,但是因为天气冷,她又不自觉地窝到他怀里了。她睡得一向睡姿安稳,她的脸贴着他的胸膛。白皙的脸挨着他坚实的手臂,显得极为乖巧无害。但是,此刻,她脸蛋一抹霞色,两道浅浅的泪痕贴在脸上。

  他用手推她:“宝珠,宝珠。”看她迷迷糊糊地醒过来,他用手环住她的肩膀,直接俯下去亲她。

  他吻过她的脸蛋,果然尝到面上咸咸的眼泪的味道,他看着她的眼睛,英武的脸庞上带了一丝柔情:“怎么哭了,你舍不得我回去?”

  林宝珠懵懵懂懂地似懂非懂地点点头,周志平失笑。林宝珠看他笑,才发现,他的眼窝很深,笑起来显出眼睛深邃,下面的卧蚕非常明显。

  周志平爱怜地用手抚摸她的眼睛:“既然舍不得我,那就夏天过来。”

  他的手骨节分明,修长有力,指腹上还有厚茧,摸得她眼睛痒痒的,她微微挣扎了一下。但在周志平眼里,好像是她像只小兽一样,温顺地撒娇似的蹭了蹭他的手掌。

  林宝珠心里突然一动,她忽然伸出手搂住周志平的脖子,把脸靠在他的脖颈处,闷闷地嗯了一声。

  她从床上跳下来,穿衣服,去门口给周志平打水。

  这个时候,天灰茫茫的,外面还很冷,她端着一盆水,手上还拿着毛巾。

  这是娇小姐第一次服侍别人,她别扭地把盆端给他。

  周志平洗好脸就要出发了,他得早一点走路去镇上等车,再转县城买车票,从县城再到省城,然后再去省城坐火车,等到回到部队,大概已经是明天晚上的事情了。

  他把毛巾搁下,吩咐道:“等我走了,你把它晒干就收起来,我回来了还能用。”

  周志平走过来伸出有力的手臂揽住她,她长得不高,只堪堪到他的锁骨处。他闻到她身上那种好闻的甜香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他把下巴放在她的头顶,亲吻她的头发。

  虽然这个妻子是他遵循父母的意思娶的,他没有什么意见。但是要离开这里了,他忽然有些难以描述的不舍从心中一闪而过。

  但是片刻后,他心里的异样挥去,那种回到部队继续训练和工作的期待填满了他的心。

  片刻,他松开她,对她爽朗一笑,露出白白的牙齿:“我走了。”

  林宝珠点头,站在周家门口的小河边,他已经背上包袱,穿好鞋,已经准备走了。

  林宝珠倚着门槛看他,他的脸上的表情非常朝气勃勃。他要回到他的岗位去了,他或许是去建功立业,或许是去学会更多的东西。

  他的身影消失在村口泥巴路的下坡处,路边的草已经开始由绿转青,一丛丛白茅草顽强地生长在这水分缺失、无人看管的路上。

  逐渐的,逐渐的,那个走路走得一板一眼,挺正腰直的人慢慢地消失了,那点像夏之末的军绿色被草叶的灰黄衰败慢慢一点点吞噬。

  天空是一片静谧的灰色,田垄上吹来一阵密密的带着凉意的风,刮得人睁不开眼睛。林宝珠的心,似乎也随着这一阵风一样,飘上飘下,不知该飘向哪儿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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